举报中国邮政银行和中邮消费金融严重的套路贷,高利贷,伪造客户签字
1、举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子公司中油消费金融严重套路贷,高利贷,其年利息高达24.78%中邮消费金融。2017年5月委托中介机构做贷款,自称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合作单位,在告知审核金额为94000元,利息为0.9%,每月还款3515元。我从来没去过中国邮政银行和中邮消费金融网点签字和提供相关资料,中邮消费金融也从未提供相关消费贷款协议和明确的利息说明。
2、近期收到广州南沙法院传票,和消费金融贷款协议等材料,要求偿还剩余贷款69000余元,并称其中油消费年利率为20.4%中邮消费金融。之后致电中油消费金融总部,其告知本人借款是由中邮消费四川营业部线下办理,放款银行为中国邮政银行双流华阳支行,我可以十分肯定的说我从未去过,而且其中的消费贷款协议和风险提示书并不是我本人签字,是有某些人伪造其签字和手印,再致电中国邮政银行华阳支行查询本人贷款情况,其银行告知未查到我的贷款信息。
3、本人在2017年5月贷款后,一直正常还款,因后期经济出现状况,贷款还款有逾期,而且中邮消费也多次委托多个催收机构进行催收,我也一次次的解释并提供相关经济状况的证明,且我也尽我所能在不断的不同额度的还款,其催收机构也承诺只要我每个月都有还款意愿,会保留此案,不会起诉,结果收到法院文书中邮消费金融。
4、我并未与中油消费签订相关诉讼管辖问题的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诉讼应该为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常驻地法院进行起诉,现广州南沙法院没有管辖权中邮消费金融。马上我将象广州南沙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交中油消费高利贷,套路贷的证据材料。另也会陆续向公安机关提交中油消费套路贷,高利贷的证据材料,进行下一步 流程。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为本站原创,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评论